越南的劳务输出丑闻

                       黄申辑译

 


    按照新「劳务输出」项目的规定,越南政府将每年向海外输送10万民工。1996年上半年,大约已输出2万。这劳务输出数量上的急剧增长(1995年仅为5千),目的在于缓解不断增长的失业危机。这个国家的「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却有8百万至1千万失业工人。

    政府官员们把越南劳工作为苦役或驯服的工具出卖给东亚「四小龙国家或地区」、日本及中东。据称劳工们的权益会受到保护,但他们还是蒙受了肉体上的摧残,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1993年,在胡志明市「劳务及专家输出服务公司(LSES)」,就2千名劳工与南朝鲜公司签订了两项合同。派往南朝鲜的工人们,被分配在服装厂、塑料厂和皮革厂工作。LSES所签署的合同,禁止工人罢工或离开工作岗位,这是彻头彻尾的不顾这样的事实,即LSES是胡志明市劳动部所属的国有公司,负责保护工人的福利——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

    根据一家报纸上的报告所说,以前被LSES派往南朝鲜的劳工工资,其20%要付给越南政府,而另外4%则因银行汇款而被扣除。这样以来按合同所规定的,每人每月100美元,仅剩下76美元。尽管所签合同为每天8小时工作时,但还是增加到12小时仍不算额外加班。当工人们找经理要求支付额外加班费及改善工作条件时,他们就遭到毒打并被克扣工资。其中有个公司叫「普林斯国际公司」(Prince International),还每月付980美元给一来自LSES的越南劳工官员来「对付」越南工人。

        劳务输出新的目标

    尽管派往南朝鲜的劳工有这样的经历,但「劳务输出」仍在继续。1993年,总共已有4500名参加劳工输送到南朝鲜。1994年,一家Vinaconex公司,即建设部之下的一家国有贸易公司,同南朝鲜的「东亚建设公司」签定了一项合同,把2千名劳工派往利比亚。而1995年,有5千多民工输往南朝鲜。

    政府还在台湾及日本为越南劳务的扩展寻求市场,1993年5月越南政府说服台湾当局允许雇佣越南民工作为缓解台湾劳力短缺的一种措施。两个月后,签订了一份「劳务进口协议」,到了那年下半年,第一批1千名工人被派往台湾建筑业和纺织公司工作。此后,又与台湾政府签了若干合同,这些合同都是以使用越南民工来取代相当「昂贵的」及「态度强硬的」菲律宾工人。

    现在,约有1万5千名越南劳工在东亚及中东,但这并不包括成千上万在前苏联和东欧的越南民工。至今在前苏联,9万越南劳工中仅有5千人有固定的职业。工资低(平均每月20-30美元)迫使他们放弃原来的工作而去寻找其他行业。尽管口头上也谈培训的事,但40%派往海外的劳工立即受雇于劳动强度大的轻工业,另外26%则受雇于重工业及建筑部门。据1994年一份官方报告说:「一些人对培训机会很少有所抱怨,11%的工人是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迫回国,有些工人则对工资低、生活及工作条件差而不满。」

    在前苏联和东欧境内已有十年以上的越南劳工,约有3万到5万人是在1982年所签订的特定经济合作协定的条件下去的。一年以后,越南政府停止参与「国际劳工组织」,这是因为受到了其他成员国的指控,指责越南政府从扣发越南劳工的工资来偿还欠苏联的大量外债。两年之后,即1985年5月,越南政府正式退出了「国际劳工组织」。

    尽管如此,类似的合同仍继续签署。如1984年同阿根廷,1986年与伊拉克,1988年与利比亚。在未来的十年中,有22万越南劳动者作为外籍劳工被送往海外。到1992年底,已向海外输送了32万人。他们中的一半人是在1987-1989年出国的,而这期间刚好是经济自由化之后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开始。

    1989年,即越南退出「国际劳工组织」仅4年以后,「劳动、病残医疗及社会事务部」属下的主任Tran Luc承认道,通过劳务输出,「国家可赢得外汇还债」,而「越南工人阶级有这个义务,把他们的外汇收入的10%-40%贡献给越南政府,为祖国的建设和保卫国防而贡献力量」。

       劳务输出是笔大买卖

    约有40家国有及私营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劳务输出」,这包括国家级及省级的政府部门及各部所经营的商业单位。

    自从越南决策者提出,劳务输出项目「对解决失业问题是一有效的长期的办法」之后,无论是私营的还是国营的机构,都可以从政府部门的「国家就业基金会」处得到资金来支持其商业活动。其中一机构称作「越南工会劳务中心」(LACETU),是由「越南总工会」(VGCL)利用1993年国家基金所建的。这一机构的运作也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半私有化企业,并非作为工人的组织。

    根据广告小册子所说,「越南工会劳务中心」是:「准备为各种经济部门及国外资本家企业或公司所需的生产机构提供技术人才。」

    随著不断克扣工人的工资,目的性已起变化,工人的工资便持续不断地受到克扣,劳工一旦「出口」海外,他们的权利已被剥夺。而唯一真正起变化的是劳务输出不再用于减少国债,而已成为全国私人公司和政府部门有利可图的买卖了。

    (黄申辑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