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的政策措施,从成立以来都是在偏帮资本家,让他们以「自由竞争」名义尽量剥削工人、压搾穷人,但却不肯多制订法例去保障贫苦大众劳工的权益。这种做法日益加剧社会的分化,导致贫富悬殊的情况非常严重。但高官至今仍谎称现有法例已足够保障劳工的权益。
无法例阻止工资不断降低
现有法例不足以保障工人,有大量的事实可作证明。其中最明显的,是港府一直拒绝设立最低工资制,致使广大工人的工资越来越低,得不到法例约束资方而保障劳方应有合理的收入,从而使资本家大获其利。政府本身又是大雇主,在「资源增值」的指令下,辖下各部门主管便千方百计在雇员、尤其是新雇员身上打主意,压低其薪酬待遇。例如,它今年要招聘的计划助理员,月薪便只有5千元。坐拥4千多亿港元财政储备的港府尚且如此带头压低薪酬,其他以牟利为目的的工商等行业自然会跟风学样,更加压低工资了。
政府的大工程公开竞投的准则为「价低者得」,许多外判服务工作也是这样。这样的准则间接地造成更多的廉价劳工、工人被迫要受承包公司和二判等的多重剥削。政府为了本身的「资源增值」(明白地说,为了从工人身上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同时为了方便于获判老板的剥削,更加拒绝制定最低工资的法例去保障工人。
在这样的官商勾结之下,加上失业者众(即使是官方的保守数字,今年3月止也有15万4千人失业,失业率为4.6%,实际上会远不止此),便更加把工资水平推低,许多贫苦劳工为了饭碗被迫要受非常苛刻的待遇条件。不久前报章揭露出食物环境卫生署外判的一位公厕清洁工人时薪只有7元,每日工作14小时,以日薪计算,每月收入共约3千元,无任何劳工福利,且要住在公厕内<1>。稍后,另有一位同样公厕清洁工人向劳工处投诉,他工作两年多只放过5天无薪例假,每日工作也是14小时,最近退休才敢追讨雇主所欠法定假期工资近6千元。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宣称,该会有5宗同类型的剥削个案<2>。港府变相成为本港最大的剥削劳工的雇主,据估计现时约有20万工人受雇于政府及半官方机构的外判商而受到这种剥削。
据政府统计处资料,去年第4季,全港共有291,300人月入工资为4千元以下,3千元以下的有80,900人(更低收入的工人数字则据说没有统计数字)。这项数字应是很起码的,过去其他民间机构和工会对失业、半失业等的调查统计显示,总是大大高于官方的统计数字的。
而「低处不算低」!不少外籍家庭佣工常被揭发出月薪只有2千元或以下;4月23日《星岛日报》记者报道,一位新来港妇女也遭雇主压低月薪至2千元,便是这座「冰山」的另一角。
劳工月入几千元,实在难以维持自己的衣食住行所需,更不必说养家活儿了!以住屋来说,即使是政府的公屋,月租至少也要近千元,新的公屋租金更贵,占去一个劳动力月入的不小部份。这些低薪劳工家庭实在已跌入赤贫户之列了!
加剧社会矛盾和分化
由于工资不断低跌,便加剧了社会分化,产生了穷人责穷人、斗穷人的可悲现象。城市大学一班学生最近访问了470名市民,显示有45%受访者认为新来港妇女抢去了本地人的工作机会,63%认为她们拉低本地劳工的工资。但根据政府的统计,新来港妇女参与劳动的人数,只占全港143.6万妇女劳动力的3.9%不到,不足以形成抢饭碗的威胁或拉低本地人的工资水平<3>。而参与劳动的5万多内地来港妇女中,很多都是受雇于家庭,有如其他外籍家务助理一样。同时,拉低工资的根本原因,是港府迁就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需要,不肯制订最低工资制。可是,部份由于误解和偏见,部份由于当局过去渲染夸大内地居民「涌」来港而造成的歧视内地人成见,上引的城大学生调查又发现,有69%的受访者表示「香港人有歧视新来港妇女」;有超过40%认为后者大部份都有领取综援,即指她们「分薄」了港人的福利资源,但事实上只有一成(综援)的个案属新来港人士<4>。
至于「穷人斗穷人」的事例,是由职工盟总干事邓燕娥在「我爱香港二千」论坛上说出的:职工盟早前替一群房署屋村的管理员争取到从12小时减至8小时工作,月薪为4千元。其后为一批月入6千多元的电视技工争取反对取消假日超时工作津贴,但那些管理员却反对职工盟替技工们争取权益,认为他们的工资很高,自己才算惨。(其实、必须把低工资争取到提高,走向高工资水平,而不是把原有较高工资拉低,才能有利于整体工人阶级争取改善待遇。)
许多法例极需从速制订
不仅仅是对最低工资制,港府而且不愿立例限制过长工作时间;不愿规定工人有集体谈判权和自由罢工权,以帮助劳工更团结更有力地与雇主谈判改善待遇;也不愿立例堵塞现有法例的漏洞,以免资方利用来增加对劳工的剥削(例如对连续工作日数不足或非全日制的工人不获保障,等等)它更不肯制定累进利得税,以便使高收入富有者多负担而减低中下层市民的重担。它多年来漠视贫穷问题,且不肯订立贫穷线;在它的劫贫济富政策加剧了贫富悬殊之后,它又无实际有效措施去扶助贫民、改善贫民生活;对于香港的种族、年龄、性别等歧视问题,它也没有有效地制订反歧视法例,等等。反之,对于一小批法轮功学员在港的和平练功活动,港府高官却虎视耽耽,费尽心机企图找到立法「理由」加以压制,收紧香港的自由、人权空间。这些都是港府倒行逆施的部份事例,必须港人群起而迫使它改正错误,从速制订上述的各种保障劳苦大众权益的法例!
2001年5月1日
注释:
<1> 2月20日《苹果日报》
<2> 4月10日《苹果日报》
<3> 4月23日《文汇报》
<4> 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