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份文件看中共面对的内外交困扰
张开
中共15届6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决定》;在这之前大半个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已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两者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先后向外发布。这3个文件互有关连,从中可反映出中共目前所面对的党内外重大问题和困扰,以及中国社会的不稳定情势。本文现对这些文件分别加以评析。
又一次的改进党风《决定》
《决定》首先解释它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说:党面临著许多新情况新考验;经济全球化发展,「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潮相互激荡,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
在党外这种新情况的同时,「党的作风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独断专行、软弱散漫问题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
中共的党风不纯、恶劣,存在已久。早在大半世纪前的延安时代,就已进行整风运动;以后几十年来,已提出过许多次类似的「运动」,但过后不久又故态复萌,而且变本加厉。在进入大城市,尤其是成为执政党以后,党员干部所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日益膨胀,金钱与特权相结合,使贪污腐败更加严重而普遍。上引的「滋长」、「盛行」、「蔓延」等发展,便是明确的承认。这些情况,与市场经济造成的社会矛盾尖锐化,贫富悬殊扩大,更加引起了人民的日益不满,威胁著中共政权的稳定性,迫使中共高层必须设法加以防止。
中共高层对政权稳定问题的忧虑,可从以下的披露反映出来:据国务院一名高层人士最近指出,美国「九一一」事件后,中国面对入世后的挑战(至少应该说是「冲击」),保持政治和社会环境的稳定非常重要。总书记江泽民对此非常重视,近期已先后8次在重要场合强调保持稳定是「重(点)中之重(点)」,要求做到「稳定确保发展,发展促进稳定」(11月30日《明报》特稿报道「消息人士透露」)。中共作出这次的《决定》,可视为要「确保稳定」的新措施之一。
但要使政权稳定,就必须消除造成人民不满的根因,即,特权官僚层的存在,及从而产生的贪污腐化、横行霸道等行为,而这些都是中共本身不能自我改革做到的,几十年的历史经验对此已有清楚证明。最新的反腐败经验,是4年前中共15大确定以反腐败为目标,而两年前的中共中央纪检会也定下2000年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要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去进行反贪污腐败工作(见本刊2000年第1期笔者的《与权钱结合的贪污腐败》一文的评论)。但经过了将近两年,《决定》仍在重复过去的论调、主张,列举许多「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现象,承认这些现象仍在「蔓延」;近年来的重大贪污腐化丑闻仍不时有揭发,这些都表明中共的贪污腐败「源头」并没有被触动过。
作出这个《决定》的另一个原因,是企图借此打压党内对中央右倾路线政策的反对意见。尽管《决定》惺惺作态地重弹党八股旧调,说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但跟著又强调全党服从中央、全体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对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经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党。」同时,又明令「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它重申,「必须坚决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倾向的干扰」,「主要是防止『左』」,「『左』主要是思想僵化,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这些话都反映出,现时在中共内部确实存在著上引的情况,表明党高层所遭遇到的党内反对言行是强烈的(特别是江泽民提出吸纳资本家等入党以后),否则不会如此写出而对外公开。
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
在上述《决定》发布17日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前述的《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加以执行。《纲要》循著一贯的官式公式,先歌颂这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现时显现出良好态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但接著又指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后一句的全国性的「必然损害」断语,恰恰揭破了它前述的只在「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存在的掩饰说法。
这些问题其实正是中共日益扩大推行市场经济所必然产生的恶果之一,特别是享有权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发展得最严重(这个文件对此所作的描述,比之前述的《决定》较多、较具体)。但它无力清理自己的队伍,却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这是企图要每个公民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在这些漂亮的「理由」下,忍受当前所遇到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牺牲(例如,下岗失业工人、因中国「入世」而被裁减的工人,和受西方农副产品倾销打击的农民,等等)。可是,中共一方面要人民爱社会主义,另方面自己现时所推行的路线政策,又恰恰是日益背离和危害社会主义理想和目标的;单是在这一点上,便证明它是道德建设的破坏力量,更不要说它的官僚制度所造成的巨大破坏了!
社会治安的治理
社会治安问题的严重恶化,是《决定》所非常关心的「新情况」之一,「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尖锐化,促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决定》作出之前的9月5日,先作出有关《意见》(这个文件延至11月18日才向外发布)。这是继10年前作出同样性质《决定》的「进一步」发挥,也意味是社会治安恶劣的「进一步」发展。以下,让我们引证它对此所作的较具体叙述:
目前,「我国仍面临著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是: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所谓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制造事端,企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策划和煽动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横行,爆炸、杀人、绑架、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不少地方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
其实,造成上列许多「敌对势力」和加紧活动的,正是中共的一系列错误方针政策:它违背马列主义的民族政策,剥夺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的自决权,实行大汉族主义,引致它们的离心倾向以至独立要求;它言不符行地剥夺了宗教信仰自由,对信仰者横加压制(如对法轮功修练者),引致后者被迫起来不断争取其应有自由权利;它剥夺了广大人民的民主、人权,禁制他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罢工等应有自由,导致他们不得不起来争取;它实行的市场经济政策、国企及机构改革,唯利是图,尽量裁员减薪,牺牲了工人的实际利益,尤其是使他们大量下岗、失业;它长期推行牺牲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造成「三农」的困难,农民生活难以多大改善。这些是上述的「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原因。而所谓「群体性事件」,就是工人、农民的集体反对中共、争取自己权益的行动,这意味工人、农民的这类行动正日益增多。
以失业问题来看,今年6月中的中国新闻社报道:
「北京一家市场调查公司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中国老百姓目前最想的是找一份好工作,而失业依然是大众最关心的问题。
该项由北京零点公司于今年4月在中国10个大城市所做的调查显示,42.4%的受访者,对下岗及失业问题表示关注。
另外,有40.25%的受访者关注到社会保障及医疗制度改革,担心生活质素可能因而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底,中国城市的失业率为2.1%,约有659万人失业。但外电则指,目前中国城镇的失业人数其实已超过2千万人,有学者更指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超过20%。」
上举报道反映出中国城镇人民目前所受到的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的普遍威胁,是中国社会不稳定的表现之一,也是对中共政权的威胁因素之一。另一种社会不稳定表现,是民间怨愤以极端方式发泄,各地的爆炸事件增多。今年的重大人为爆炸案,海外已知的便超过10宗,死亡260多人,伤200多人。就在本文完稿之时,二日内便发生广东省湛江、江门和陕西省西安等地共有近30次爆炸。
前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的日益严重性。要有效解决上述的中国当前各种严重问题,必须像前面所指出的,从造成它的根本因素(源头)著手,彻底废除中共的一党专制——官僚制度,从而废除它所推行的错误路线政策。否则,企图只是重重复复发布党八股说教式的空洞、官样文件,要全体党员干部以至全国人民「贯彻执行」,都是白费心机、徒然无效的。
对于实际有效的解决道路——实行彻底的政治民主改革,这3个文件都没有只字提到。即使是起码的一般政制改革,《决定》也明确地加以拒绝,说要「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由此又一次证明它对此的死硬立场。
200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