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对销售税到争取最低工资制
本刋评论员
香港特区政府在不久前推出一项新建议,要开征商品及服务税(简称销售税,GST),征求港人意见。
官方解释其开征「理由」是:现时税基太窄,需扩阔税基,稳定税源;港府今虽有3千多亿元财政盈余,但要预防会在经济衰退时出现巨大赤字,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学蚂蚁般积谷防寒冬饥饿等抽象话,以此威吓港人。
但实际上,它所建议的销售税,规定各种商品和服务(如交通、看病等)都须加征税款,所有消费者不论贫富都无一例外,宣称它符合「用者自付」这个不合理的伪称「公平」的原则,使得低下阶层市民的衣食住行等开支都要百上加斤,无理地增加他们的税项负担。
本来,许多大财团、大工商业资本家利用香港的优越有利条件,年年都赚得天文数字般的暴利,照理应该缴纳累进的利得税。但现时这个商人治港的香港政府,却一直拒絶实施累进利得税制,使得愈是多赚钱的人和集团,不必交纳愈高比率的税,而这样的累进利得税,恰恰是能够大大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税源的。
港府既然不肯增加富者这项负担(他们对于交销售税当然毫不在乎,视为九牛一毛的小事),却要从低下阶层市民身上大打主意,实等于劫贫济富,加剧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两极悬殊差距(香港现时的贫富悬殊已在东南亚列第一位,全球则排第五)。
而且,这项销售税不但对低下阶层市民影响最大,损害最多,即对于中小商人和中产人士也认为是害多利少的。据许多民调显示,反对销售税的市民总是占了大多数,不少更达7、8成以上;全港各方面反对之声四起,彼起此落,游行抗议接二连三,反应之恶劣而且普遍强烈,十分罕见。
当局之劫贫济富,还表现在坚决拒絶民间不断提出的立法规定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要求,让资本家尽量剥削工人,只给予可耻的工资待遇,比如最近揭露的事例就有:政府资助机构盲人辅导会的健全工只得月薪2000元,平均时薪约8元多;年年赚得巨额利润的九巴,其外判清洁工也只得8.30元;(廸士尼乐园的大陆3间精品工厂,更有工人日做14小时,时薪只得1.7元)。港府实则是在助纣为虐。特首在公开讲话时常常称「普罗大众」而不称市民大众,表现他好像很爱护基层劳苦大众似的,但在政策措施上却反其道而行。
香港政府的施政实际上是在扩大贫富悬殊的差距,以致香港的低收入家庭月入低于国际所订定的贫穷线。据香港小区组织协会05年7至8月访问了101个低收入家庭的结果显示,这些家庭收入的中位数是每月6500元,人均收入的中位数只有1750元,较国际所订的贫穷线2438元低2.8成,其中更有家庭每月需交3700元的公屋租金(05年10月17日《苹果日报》)。
同一调查也显示,现时香港约有119万人生活在贫穷线之下,占全港人口约6分之1(06年1月6日《明报》)。如果实施销售税,这类家庭和其它困难家庭也一律要负担额外开支──尽管财政司说会考虑给予些补助。
由于建议遭到如此普遍而强烈的反对,形成巨大的压力,迫使各政党至今为止,几乎都表态反对。
为要阻止这项损害絶大多数市民利益的建议实施,广大市民及其社团都必须继续努力,加以阻止;同时,对于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立法,则继续争取其实现!
2006年9月24日
后记︰在港人和各政党非常强烈的反对下,财政司长唐英年,仅在特首选委会选举之前4天,便突然改变过去的强硬态度,宣布停止推介销售税,替曾特首的「竞选」连任拆除「炸弹」(继西九「推倒重来」和最近发生的学券制、食物安全等「政治炸弹」之后)。这些都表现出特首带领下的有关高层官员的错失及低能。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