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冤假错案,立即释放程翔!
振言
资深新闻工作者程翔,被他所深爱的祖国当局扣上「泄露国家机密」的莫须有罪名,在遭受违反规定长期拘禁期间,又不许他与家人和律师会面,反而由外交部和新华社急急发布消息,指他确实触犯间谍罪,收了数百万元的情报费,从而造成未审先判的「事实」。嗣后,法院肯定他供给台湾的情报机关《中华欧亚基金会》以国家机密资料,重判五年徒刑;但检控部门和法院始终没有提出证据证明《中华欧亚基金会》是间谍组织,而内地一向也有不少机构和学者(包括前基本法草委许崇德教授)都曾与该基金会交流活动,向它提供数据。
在一审开庭时,是闭门审判,审理过程草草了事,定罪证据不足。据报道,程翔在庭上作简单辩护,声称「自己无罪,从未做过危害国家的事情,坚信自己的行为,有利于两岸三地的稳定。」但完全不获法庭考虑和接纳。
程翔思想进步,热爱国家,于74年入香港《文汇报》当记者,后担任该报驻京记者,又获升为主笔及副总编辑。在89年6.4镇压期间,该报发表只有「痛心疾首」四字的空白社论,同情民运,社长李子诵与程翔等人辞职,创办《当代》杂志。他自认对中国的情意结太深重。知道他为人的人,可说都不相信他会为了钱而甘当间谍,出卖国家的。因而案件在香港以至海外,都引起很大回响,同情程翔之声四起。
在程翔及其家人完全不服法院判决,向北京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之后,北京高院又决定不会开庭再听取被告辩方的陈词及理据,只作书面判决。这即是表示,程翔及其代表律师连再次辩护反驳的机会也被剥夺了。
从程翔被当局违法地长期拘禁、闭门秘密审讯、判决所公布的理据含糊不足仍被重判五年徒刑,直到高院不开庭听取被告再作申诉辩驳,致使被告根据宪法等规定所应享有的民主人权等权利,都被当局任意剥夺掉,人民的言论自由、发表自由都不能享有…..。这一切表现都再次证明当局宣称的「依法治国」只是美丽的假大空话,官僚继续破坏着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无数的冤假错案不知有多少人无辜遭到苦难、折磨、甚至枉死。不但是平民百姓,而且有不少党员干部和领导人都难幸免。后来提出了要纠正冤假错案,制定法律,以「依法」办事。但实际上大量的冤假错案仍在全国不断发生,人民继续受害,包括许多不同意见人士,甚至是帮助穷人的维权律师。现时的程翔案件,不过是其中最新的一宗。这些冤假错案产生的根源在于人民无权而当局专权的政治制度,因此,才会不断产生。要防止再有这种案件发生,有效的办法是彻底废除这种政治制度!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